▲北京通州区的案件揭示了人工智能虚假信息进入司法程序给司法带来的风险。图/IC图片 在一起商事纠纷案件中,原告律师在开庭后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援引了最高人民法院上海01民中12345案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的判决。两起案件的事实细节、法律争议、判决逻辑与本案审理高度一致,完全支持原告律师的意见。然而,“完美”事件是人工智能发明的。据《法律日报》11月12日报道,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诉讼揭示了人工智能生成的虚假信息在提起诉讼时对司法公正构成的风险。当事人及其代表有权引用以往裁决中对自己有利的意见,以说服当事人法官做出对他们有利的裁决。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也会更加关注这一点的表述。这是因为判例对于实现法律统一适用、避免“同案不同判”的价值日益凸显。法官有责任了解和跟踪过去类似情况的案件是如何判决的,特别是上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尽管当事人及其律师只会表达对自己有利的意见,但对于法官充分了解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判决仍然很有价值。 Las citaciones a este respecto en la decisión del juez y, port tanto, en el resultado del caso, y en algunos casos pueden servir como la “última palabra”.因此,要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确保所说内容属实。在本案中,如果法官眼光不够好,原告律师提出的意见是错误的。如果法院接受的话,案件很可能会走向错误的方向。有什么问题吗?原告律师介绍,参考案例是通过提炼案件事实和情节,向大型AI建模软件反复提问,最终引导AI软件生成相关参考案例而获得的。这些解释似乎将主要责任归咎于人工智能软件。今天的人工智能并不总是可靠,有时会说“废话”。告诉我将来是否可以信任你。它很难。各方和代表应意识到人工智能可能会产生不可靠的案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依赖它。事实上,在很多领域,包括法律领域,人工智能软件只是一个辅助工具。人类比人工智能有更大的作用和责任,不能将问题归咎于人工智能。在这种情况下,AI生成了一个参考案例和“严重”原告律师根据案号查询是否存在此类案件并不困难。笔者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2022)沪民终12345号”,很快了解到该号码的案件为民间借贷纠纷,与法庭审理的商事纠纷无关。原告律师为何不做“稍微”可以做的事情呢?他的解释是“只是简单地复制粘贴,没有进一步核实就提交给法院。”我们相信他所说的,这比确认不存在这种情况后恶意立案要好。虽然规模很小,但机构说“没有进一步核实”仍然令人无法接受。幸好法官及时发现,否则付出的代价可能比批评还要多。在检查核实提交的参考案例时法院应确保其内容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不允许创建人工智能模型或捏造虚假信息扰乱司法秩序。对于当事人和代理人来说,这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的责任。 完全に信頼できるわけではなく、少数の当事者や代理人が「见逃し」ており、そのため裁判官の検证责任も重くなっている。还必须指出的是,对于一些法官来说,人工智能是新事物。只有更快地学习和掌握,才能更好地“自己用”。本案法官之所以很快发现问题,是因为人工智能在法庭上的重要性和学习性。随着AI技术的应用越来越频繁,司法部门将不断面临新的挑战。但只要人们坚持最低限度,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问题就不会变得更大。不会。撰稿/编辑:李树明(律师)/校对:池道华/张彦军